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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教育学会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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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教学会[2015]25号
关于举办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“教育创新”
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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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支机构,各区县教育学会,开发区、海滨油田、天铁教委教育学会,各直属学校,各有关单位:
2016年,我会将继续举办天津市基础教育"教育创新”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“教育创新”论文评选活动的参评条件、评选办法、报送要求等仍参照我会《关于开展2010年“教育创新”论文评选活动的意见》(津教学会[2009]10号)执行。
二、申报所用表格标注时间,请改为本年度。
三、本年度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,参评者须为2016年度在区县教育学会注册的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。今年申报材料中会员证复印件,可由会员所在区县开具的《2016年注册的会员身份证明》(包括会员编号和姓名)替代。《证明》按学科编制,每个学科一份《证明》,打捆时附在申报的论文材料上。
四、2016年“教育创新”论文报送的时间安排:区县教育学会2016年1月12日(星期二),直属单位1月13日(星期三)。上午9:30-11:30,下午2:00—4:30。此报送时间为区县教育学会和直属单位报送至市学会的时间安排。各学校报送至区县的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学会自行安排。
二O一五年十二月八日
抄送:市教委,市社团局,市社联 |
天津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5年12月8日印发 |